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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临床影像学鉴定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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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:
近年来,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,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案件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。在诉讼中,病历资料、影像学片等材料是非常重要的。如果这时候,对影像学片的真实性产生疑问,怎么办?法医临床影像学片同一性鉴定,可以很好的帮您解决上述问题。

  近年来,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,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案件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。在诉讼中,病历资料、影像学片等材料是非常重要的。如果这时候,对影像学片的真实性产生疑问,怎么办?法医临床影像学片同一性鉴定,可以很好的帮您解决上述问题。

  2013年10月,我中心接到这样一份委托:对标有“A,201212xxxxxx,438xxx”的两张CT片及标有“B,2012083xxxxx,371xxx”的两张CT片的同一性进行鉴定。简要案情:A与B发生纠纷后,A倒地受伤,B将A送至医院就诊,并以B的姓名拍摄了骶尾骨CT片,显示尾骨末端骨折,后A复查时用自己的姓名,又拍摄了骶尾骨CT片。两人诉至法院解决问题时,B提出,登记为B的影像学片不是A的,不能证明A当时有骨折,故A提出鉴定两份影像学片的同一性。

 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,依据提供的,两张标有“A,2012121xxxxx,438xxx”、两张标有“B,2012083xxxxx,371xxx”的CT影像学资料为检材,以具有参照和比对条件的部位和角度为基础,对影像学资料的多个部位形态、结构、排列顺序以及特征进行观察和比对检验,显示的骨质结构、形态、特征、密度、骨折部位及骨折形态相同,应为同一人的骶尾CT影像学图象。

  我中心应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及鉴定方法,还原了事实,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,为法官的审判提供了有力的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