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官网

热线电话
地址

CONTACT INFORMATION

联系方式

SHORTCUT MENU

快捷菜单

FOCUSES ON US

关注我们

二维码

电话图标   022-28132808  18222910035(林主任)

 

地址   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323室

 

邮箱   linhu1501@126.com

搜索
12·4国家宪法日:宪法法律正在成为每个公民的信仰
xinwen
摘要:
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。
2018-07-31 11:47
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——我中心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
xinwen
摘要:
为了更好的把握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贯彻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”主题教育,我中心分四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报告,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学习。
2018-07-31 11:48

一、本机构依法实行回避制度。

二、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必须回避,当事人有权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:

1、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、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;

2、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;

3、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,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。

三、出现上述法定回避情形时,可以通过自行回避、申请回避和决定回避三种方式实现鉴定人的回避。

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,由鉴定机构决定;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,应当向鉴定机构提出申请,由鉴定机构决定;应当回避而没有自行回避,具有申请回避权的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时,鉴定机构可以决定该司法鉴定人退出该项鉴定活动。

四、委托人对本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,可以撤销鉴定委托。